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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参保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后,会经过医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赔偿。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应先报销新农合的理赔,再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二次保险,不然就不能享受应有的待遇,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这类保险的增加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国人民群众基本的看病问题。我国规定对于数额较大的疾病,我国实施这类政策,主要就是防止有人虚假瞒报这类医疗保险。也为了相关患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
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分为门诊和住院两种方法,都可以选择使用医保报销,个人必须自费一部分费用。
癌症患者住院治疗,所需的费用是相当高的,经过医保报销之后,个人自费的费用还是不少。患者在结束治疗后,收存医院给的发票,到当地民政或人社局,对自费费用进行两次报销。
二次报销主要是在街道或者单位的。如果你单位是有参加工会那种二次报销保险就可以,否则要看家里的经济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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