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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沉迷于一些真实的物质。为了给一块几乎没有经济价值的石头或者木头拴一根绳,我学着打各种结,配上跑遍全国甚至从国外收集来的各种小配饰。我总有办法,让它们不同凡响。
几小时几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我变成了一个漫无目的的手工匠人,事实上,我越来越渴望成为一个这样的人。
经年累月,我在这些物质里浮游沉迷,终致混沌不开。接下来,我计划做一本书,配上插图,说说它们的故事。往常,我的枕畔、书桌、座侧处处放置着的一些小物件,它们安静却又栩栩如生地活着,如同我生命的一部分。
物质不老。有一天我死去,它们依然活着,踅进我孩子的生活,或者一个新的主人的生活之中。
佛祖拈花,迦叶一笑。
有人写成迦叶微笑,这微笑,终不如一笑。
道生于一。
吾道一以贯之。
1993年,我靠前次去新疆,想看看葡萄沟的葡萄和大阪城姑娘的辫子,结果被一个朋友带进一间玉器店,我在那里待了五个多小时。第二天去喀什,我直接去了又一家玉器店。无法描述当时的感觉,完整地回想起童年往事,用过的一只粗瓷青花碗,一个用餐时放筷子的瓷托——跟着母亲去朋友家做客,因为实在太过喜欢,将一只瓷白鹅筷托儿偷偷装进衣服口袋,很长一段时间,晚上躲进被窝里把玩。
童年的生活没有金银,更没有玉器,那是系统的、成规模地阉割文化时期。一片灰烬,连看过的书里都没有提及过这些物什。当我立在琳琅的和田玉之间,那种撼动,实在是情窦顿开的惊愕。
女人是精神的,但又最无法抗拒物质,何况是玉!何况是和田玉!
1993年,鸡蛋大小的和田玉籽料,大体也就三两千元的样子,白度润度均属上乘。我花五千元给自己买了一只直板平面的镯子,宽大厚重。那时,没有年轻的女性肯委屈自己戴镯子——它们已经死在旧时代,而且死了两次,都是以“解放”之名——她们宁可多花一些钱,给自己买块进口手表,或者是一条金光灿灿的手链。我的玉镯在好几年时间里,只能在枕边寂寞横陈。
陪伴久长,我的欢喜和哀伤,那只镯大抵是懂得的。重要的时刻,我惦记它的归属。远行的日子,我不断地叮嘱自己,有它在家中等我。若干年后,我曾经为它写下一首小诗。那诗道:
环佩叮当
牵着尘世的心
是一只镯
手的空隙
是我们
最绵密的留白
二十多年的功夫,新疆的和田玉翻了上百倍。青海玉和南阳的独山玉,价格都涨得惊心。当初我并不懂得收藏,多有斩获亦无非随心所欲,结果却是无心插柳,样样细致。就有朋友羡慕嫉妒恨,赚了啊,怎么就有那长远的眼光呢?
心突然有点凉痛,如果仅仅因为价值,眼光是长还是短了?对这些石头的怜爱,也全然变了味道。谁能拿自个儿的骨头称重呢!
到了今天,无论翠玉,无论沉香,无论蜜蜡,无论碧玺,还有南红、珍珠、珊瑚,绿松石——不知不觉中,我以自己的生命书写的石头记,倒也有了些谁解其中味的沧桑。种种故事,一唱三叹;个中滋味,欲语还休。
极有可能,我散失过许多贵重的物件,留下的恰是不具价值的那些。我仍觉欢喜,这是我与它们的缘。
价格对于喜好,并不是充分条件;人们依照自身的好恶,给各种物质标上价签,可它们依然是它们,它们难道不还是它们吗?
给物质标上价格,其实就是给欲望标价。但我只能在森严的欲望的罅隙里,伺机而动,始终能避开昂贵的物件。真心为着它们的品质,而不是它们的价签。如果生活落魄到要靠变卖首饰度过,于我,肯定心比身先死。
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刻,窝在手心里的,是一只被称作水沫子的镯子。它漂亮的程度,不亚于翡翠,且仿佛是那种飘着蓝花的极品翡翠。从去年,我开始寻找一种生长在戈壁滩里的石头,做成叫戈壁玉的饰品,精美的程度堪比白玉。
它们都被欲望冷落。
我用各种石头和木头做项链和手串:菩提根,椰子壳、小叶紫檀、南国生的红豆、橄榄核——有时候难免暗自窃喜,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为我的生命扩容,我岂不是也是用自己的生命为它们背书?我要将我与它们的每一件故事写下,那在暗处缓慢生长起来的力量,忽然之间是如此庞大和耀眼!
一年一年地,这些被琢磨出来的生命的光亮,安静地陪伴着我,不会因为我的衰老和迟滞减损丝毫精致。为着它们,我也奋力地让自己光彩起来。
我相信,对物质没有价值观念从我母亲时代就开始了。
我出生在豫东南部,一个三省交界的小城镇。父亲在那里做党政主官。小镇给我留下的最清晰的记忆,是关于一个叫张老万的大地主的故事。张家富甲一方,方圆百里无人能出其右。解放前夕,这家人举家迁往香港,独一个姨太太带着儿子留了下来。原因不明,不可胡说乱道。据说,后来这个女人是改嫁做了张家车夫的老婆,这差不多是事实。关于他们家的传说,件件都是神秘的,但又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有头有尾的,好像都悬在半空中,即使灰尘扑面,也迟迟不肯落下来。这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就更增加了神秘感,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张老财的孙女儿比我大上几年,独来独往,想必是美貌的。惶惑中见过,她穿着整齐得体的棉布衣,安静地走在边道上,没有想象中的地主崽子那样的猥琐和畏葸。枯枝败叶的冬天,她穿着那种深蓝色的带帽子的棉袄,白里透红的脸庞在寒冬里煞是鲜艳,像是《红楼梦》里的妙玉。妙玉是什么样子我当然不会知道,只是觉得与她相像。她从不和人讲话,声音想必是娇嫩的,应如那娇嫩的脸蛋。满镇子的人都称呼她风雪帽。她住在什么地方?生活得怎么样?我一无所知,但又充满着好奇。
我这么详尽地讲述一个财主是有原因的,青石铺地的一整条街都是张家的宅邸,政府的各个办公机关占据了每一处院落——那是革*和解放最耀眼的徽章。作为革*者的父母及孩子们,享受了政府机关内部的一个四合院,那正是张老万的家居之所。房间并不阔大,三间正房,东西各两间厢房。青砖灰瓦,廊檐肃然,门楣和窗框上各有精致的木雕砖雕,朴实整齐的北方建筑。
我要讲述的重点到了。一屋子的家具摆设,全是黄花梨木,做工之精致,场面之气派,现在想来真是不可思议。但当时的感觉却有点怪怪的,说不清楚是混沌、困惑、迷茫、忧伤、温暖、喧闹、肃静。大一点,读《红楼梦》,书中虚构的人和事,我似乎总能触摸到现实的质地。这些年,我常常思量,我们兄妹,多有绘画的天赋;我和小哥,后来还成了作家,这些与童年那样的生活环境是否有关?
正屋的当间,贴墙靠着长长的条几,几面滑若凝脂。周遭尽是繁复精美的雕饰,各色人等,器宇轩昂,煞有介事却又互不相干,好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事或差事。条几东西展开,两边做成圆润的拱边,似是画幅的卷轴。紧挨着条几的,是一张方方正正的八仙桌,纹理清晰却又面如明镜。只是不知何时被何人落下几处划痕,瞬间升起怜惜之心。有几处深色的圆疤,问我母亲,她说是装了开水的搪瓷茶缸烙下的烫痕。从此凡是温热的东西,再也没靠近过桌子。东家以及尊贵的客人,大抵是要在桌上膳食的,恐怕常常是满桌子的山珍海味。不过那全是凭自己的想象,何为山珍?何为海味?只有天知道。现实的占据者,不过是母亲的瓶瓶罐罐,开始的小心翼翼,终被清寒粗粝的生活磨去了耐心。繁华散尽,精致不再,六只配套的圆凳在寂寞中随处散放。桌的两边安放着两把沉重的太师椅,我父亲不爱坐那椅子,他也没闲暇的时间坐。倒是我的两个哥哥,爬上爬下充装大人,正襟危坐时,竟也有威严富贵模样。
父母带着我住在正屋的东间。屋里箱柜齐全,高低有致。母亲的衣服极少,铺盖也都团在床上。大柜子基本都空着,很快变成了道具,供孩子们藏躲玩耍。靠北墙,安放着一张满工雕花的拔步床——这个名称,当然是后来我在资料中查找到的——从床顶、床柱、床帮到床腿,天上飞的,地上长的,人物花草,飞鸟走兽,绵密得让人透不过气来。那种铺天盖地的感觉,现在还能让我感受到压迫,可见当时我那幼小的感官,曾经经受过怎样的冲击!每当母亲坐在床边给我们做鞋服的时候,就会感叹道,纳一只鞋底就要这大半天,这一床架子的活计,不知木匠要花几年的功夫!
六岁那年,父亲被一纸命令调到另一个县城任职,一辆空荡荡的解放牌卡车,拉走了我们全部的家。一个完全未知的去处,小小的孩童的梦幻世界,刚刚打开一扇门,突然被粗暴地关上。没有铺垫,也没有解释,就像忽然被从一个深沉的梦中猛然拉起。那时我还不懂得哭,可能也不敢哭,只是惊愕,还有深深的、到现在都有的失爱之痛。
爱,用在这里,一点都不铺张。
后来我才知道,那满屋子的家具是可以带走的,公家是估价过的,三百元。后来的后来,我曾经无数次责问母亲,为什么我们不买下呢?母亲说,那时穷,哪里有三百元的闲钱买家具?终于有一天,我不再追问了。纵使有闲钱,我的母亲也断乎不会买一顶巨大的雕花大床,因为,那是地主的家什!仅此一项,就足以让我父亲从台上跌下来,让他儿女们陷在无休无止的羞辱中。当然,对于他们,这些职业革*者而言,睡什么样的床,也仅只是睡觉而已。我母亲说,天明忙到天黑,累狠了才躺着。睡着了,哪还顾得上睡在啥样的床上!
几年前,我先生遭遇一场波折,我独自一人守着一套拥挤而寂寞的屋。我想,房子再大点,它仍然会是拥挤的。整个世界压迫着我,我只想有一个更小、更安全、更静的空间。陡然想起,原本商定好的要换一张新床。这个想法不知道是让我欢欣还是悲哀,但我被这个念头鼓舞着,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逛家具市场,买下了一家店铺里价格最贵的一张床。第二天,再去逛床品商店,购置了一套富安娜顶级被单床罩。银灰色,细碎的黑色纹路,高贵而端庄。我和我的母亲想法不同,毕竟人生在床上,死在床上,况且有三分之一的生命,是要在床上度过的。既然如此,怎能不顾及睡在啥样的床上!
好久不见的一位朋友来访,说他最近正埋头学茶。一时竟无语。茶艺或曰茶道可以学习,茶却是既需要功夫,也需要工夫的,要不怎么叫“功夫茶”呢?“功夫茶”其实也是“工夫茶”,是经年累月,一口一口地咂摸出来的。
我大约喝了二十余年茶,仍然不敢妄谈茶,总是怕露出破绽。有时候,也仅仅是凭了口感,心底里知晓茶的好坏,而已。有几个朋友,知道我喜欢茶,常常赠茶与我。但要说到茶的价格,如何金贵,我却不肯轻易相信。茶道亦世道,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非价格所能厘清。遇一二知己,坐下来喝几道,反复品咂,方才有了优劣定论,也未必准。
这些年,攒下几个做茶的朋友,每每受邀尝茶,虽可吹嘘试过世间百味,但终究讳莫如深,甚至守口如瓶。毕竟,口味是越来越刁,但嘴巴却少了刻薄,多了厚道。夏虫不可以语冰,与善辩者饶舌,倒不如与善饮者默契。既然已经惯坏了舌头,很难遇到可心之物,倒不如省了认真,不走心,不表态度。而且,逆旅之中,饭饱酒足之后,所谓喝茶,不过儿戏,当不得真。大多是半推半就,拂了茶意,顺了人情,解渴亦解乏,两相自得。
我曾极力为吃货辩护,好吃之人,大多厚道。太多的心思用于饕鬄,整日里花大量时间思想,吃什么,如何吃,又每每被美食撑胀得五迷三道,心满意足。不消说再有害人之心,回击害人者的心思都在酒足饭饱后消弭。能吃饱喝足,便天下安平,还有什么不可原谅的人和事!
如今再说起茶人,毕竟不是陆羽东坡的时代,能扑下身子喝茶者,应该多是爱惜自己之人——或形象,或身体,或名声。以我偏见,比较起南北方的民众,北方农人不善喝茶,纵然厚道,也是不拘小节,行止无当,多粗犷不羁。南方人善饮,劳力之人亦有雅像,有茶的底子。围着琐碎的茶叶子,仔细地冲泡之间,那火候、时间、程序、品味……都是一个用心的过程,终致人渐渐细腻有加。
前年去泉州采风,收获意外惊喜,发现客家人的村庄里,竟然有专门的煮茶老人,负责给闲暇时扎堆的村人煮茶。“煮茶”这词儿,横亘中国文化几千年,那意境,该为仙风道骨者所独享。现在即使文化人,也很难把它挂在嘴上。但在山野之间,却被大喇喇地说着,甚是意外的痛快!不过,说是煮茶,只是在山脚下平出一块场地,将瓦罐用几块石头支离地面,用柴火烘着,放一把天然的野生粗茶进去,并没有什么仪式感。我被带去体验,看到那铁观音常常陈放了好些个年头,虽然面相老旧,且味道涩苦了些,却意外地回甘无穷。毕竟,是地地道道的高山茶,且用了新鲜的山泉水,物料地道。后来才知道,烧燃的柴火,竟是四处寻来的棺材板子,朽糟怄烂的那种,一根火柴就能点燃。据说这种木头烧煮的茶,更有滋味——我约摸着,这滋味情感大于口感。想起小时候在乡下生活得来的经验,但凡挖到古墓,很多乡下人都去抢那棺材里的衬布,说是小孩子穿了好,估计与此一脉相承吧。茶文化茶文化,想来煮的喝的多半是文化——周围喝茶的多是老人,生死契阔,风轻云淡,无异茶烟。因此,说起话来,神仙一般从容,哲人一般淡定。
吃茶,当配此心态。
再说城市里的滚滚红尘之中,能神闲气定地坐下来喝茶者,多少应是有些出息的。茶让人的节奏缓下来,细想一些来不及思考的问题。欲杀人解恨者,暂时放下利器,找个茶馆,吃一阵功夫茶再行,喝出一身的冷汗也未可知。待汗下去了,心中之怒也放下大半。
说起南方人,我们常常以阴盛阳衰哂之。其实,盛,往往是虚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而衰,倒是文明之功课,是修谦谦君子之正途。
说穿了,我们的拼搏,无非是为了出落得有面子些;喝茶本来就是一件体面的事,诸事搅扰着的身心,被几杯茶安抚,说是福报,是功德,是缘分,都没错。
这些年,细嚼慢品过来,攒了几款好茶。但人前不敢说好,只是私下里认为合适我的脾胃。红的绿的,生的熟的;十年二十年的有,新茶也藏;红茶,白茶,伏砖,大致有三五十种。这两年又流行陈年的铁观音,也收了一些。闲来便阅兵一般地欣赏,遇着个懂茶的,更是如逢知己,装做漫不经心,其实心中风吹般得意,一一请出来炫示。其实这些年,性情越来越孤僻,不肯让人到家里来。不期而至的生熟客人,较多是一杯清茶,或者干脆白水。不是吝啬,匆匆行事者,喝什么样的茶都不会走心。若人心不在茶里,岂不是冒犯了茶?
喝茶的仪式感,我觉得不亚于茶。出差带了杯具,断不肯让别人染指,宁可被人骂作强迫症,一定要亲力亲为才可。独一人在家中,烫壶温杯,一步都不肯少。既然是喝茶,便要换了合适的衣裳,洗手净口,烫杯温壶,一道一道地悉心品味。我家的先生,虽然是个老茶客,但常常粗枝大叶不拘小节,一杯浓烈的绿茶,亦能对付半晌。有时唤我泡茶,自己却满屋子忙着别的事情,刹那间就坏了兴致,断不肯陪他敷衍了事。
一起喝过酒的朋友,我大多记不得。一起喝过茶,特别是上品的茶首,感受过、感慨过,赞叹过。这些茶事,差不多都会烙在心中。
遇到较好的茶事,是在一位兄长家中,节日里团聚,酒足饭饱,仍然觉得兴致盎然。兄长撤去壶中上品的正山堂,说他尚有好茶。去了好大一会儿,方拿出一粒普洱小坨,陈年的生茶。接过来闻一闻,暗香慢来。再打开看,指肚大的包装纸上,有私人的钤印,果然精致异常。兄长说,此茶是某大领导的专茶,转送给另外一位大领导,偶然的际遇,这位领导转了几粒给他。
闻听此言,兴致顿时矮了很多。我自视段数高,也从不信所谓领导之烟酒茶有多好之类。但兄长为人低调内敛,更不喜借人肩膀抬高自己。所以,将信将疑,淡淡地看他一一将程序走完。衔杯入口,果然不俗,再入口,甚是香味夺人。茶的绵厚馥郁,竟一时无法言说。这无法言说,既有不得不说之意,也有不能多说之意,且对这道茶的感受,断不是一个好字所能概括。如此琢磨:这大领导中,也有真正的茶君子呢。
有一年的四月初,中国作家协会组织全国著名作家到信阳采风。正是摘茶季节,鸡公山的泉水冲泡新炒出的信阳毛尖,鲜到令人销魂。组织者安排我们采茶,一二十人,分发了竹编的帽子和筐子,迤逦上山。开始还觉得好玩儿,毕竟是游戏,惟觉浪漫。不久大伙儿就暗中卯了劲儿比试,都想争个靠前第二。谁知两个小时下来,肩酸背痛,哀鸿遍野。收拾起所有良莠不分的叶子,竟然不足两斤。问那炒茶的师傅,师傅说较多能做出三四两粗茶;真正的好茶,要有六、七万个芽头,也就是说,要采六、七万下,四斤多鲜叶子,才制得一斤好茶。一片咋舌,那一回,所有的参与者,自此对茶肯定都会存了敬畏之心。
常常光顾茶城、茶馆、茶会所,一两一两地买,一斤一斤地攒,竟然学会那茶东家的吝啬鬼样儿,爱惜每一根茶棒,每一泡茶都要喝到乏,惜汤如金。
春节贪了口愉,假期过完竟重了几公斤。咬牙吃得素淡一点,竟致饥肠辘辘。这时寻了茶来喝,竟然款款寡淡。离开美食,茶大致也终是无趣的。由此想到东坡居士,先生是饮茶的高人,却又时时大啖红烧肉,美食佳茗相伴,自不待言。但先生即使“贫病苦饥”,需要“撑肠拄腹”之时,仍然“但愿一瓯常及睡足日高时”,却是我辈望尘莫及的。由此想到南方人爱吃肉,年关家家杀猪,为了便于存放,就腊了、熏了。没有冰箱的年代,可以吃上大半年。山人说,不吃肉没力气,不喝茶没精神。南人好吃肉,这大约是因为饮茶的缘故;善饮茶,也是吃肉所致。茶水刮肠,肠胃里积蓄了油水,才好饮茶。此消彼长,相生相克,由此看来,茶道真真就是世道。
四十岁之前,几乎是不染酒的,一是不喜欢,二是没理由。快乐、忧伤、欢庆、孤独……喝酒的理由甚多,可是这样的时候,我总是排斥酒,与它距离着。
蹉跎人生,很多事始料未及,终致某一天与酒劈面相逢,但不知深浅,一下就喝大了。那次醉酒的滋味,至今想起来痛苦万状,针扎一般地刺激,翻江倒海般地难过。但说来也怪,越是难以拿捏的事物,越是对我有吸引力。自从之后,慢慢地,竟然与酒有了默契。而且,喝得多了,方才有了自觉,哪怕是为了麻醉自己,也要缓缓地来,清醒地把握住感觉,喝到微醺,人慢慢快乐起来。有时也会哭,酒是催泪水,委屈瞬间来袭。不过,酒带给更多人的还是愉悦,莫名地兴奋,喝点酒抑制不住话多,复读机一样,一件相同的事情,可以反复絮叨无数遍。
也难以苛责,毕竟像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喝大一次,营造一个与现世不一样的世界,并在里面沉浸片刻,用以抵御严酷的生活,也不能算是苟且。过去,我父亲就是这样,清醒的时候极其严厉,喝了酒性子就变得柔和,好像酒能返老还童似的。国人的酒文化,历来酒场就是战场,是商场,也是情场,酒桌上谈事,比正经场合还正经,虽然往往是谦恭有礼地开场,狼狈不堪地收场。但大着舌头说出的话,总比一本正经地说出来的有效。
白酒的香醇,常常是经历了一次次地疼痛和伤害之后,苦尽甘来的感知。所谓会喝酒与不会喝酒,会,应是千锤百炼过来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的痛。有狼狈,也有收成,因为诸事洇在酒里,也因此有回味。
这些年,往国外走了不少趟,总觉得西方人喝酒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很少见人扎堆儿喝酒。那些绅士们,旁若无人地沉浸在自己的酒里,巨大的高脚水晶杯,一点点的酒水,一整个晚上就那么擎着,想来那姿态就是他们的生活。更让人不解的是,他们将酗酒者视为病人,尤其对中国人类似集体自杀般的拼酒方式大惑不解。其实,东西方文化,何必讲优劣长短?理性固然好,但一辈子理性也很寡淡,“醉里乾坤大,壶里日月长”也未必真那么丑陋。上面我说过,在逼仄的生活缝隙里,活色生香地辟出一段飘飘然的经验,很见可爱。对在酒精里躲避苦难烦恼的人,尤不能苛责,得过且过,亦是人生。况且,对于很多国人来说,酒是一种药,既可以治疗身病,又可以治疗心病。因此,酒文化这东西,文化应该在前,酒在后。
过去我对酒知之甚少,不过是闲暇时作为尝试,先是节假日朋友小聚,开酒助兴。后来两夫妻闲暇时,也开一瓶,慢慢地咂,竟也喝出一点酒的美意来。酒这东西,很多时候很像狗,你对它好点,它都会回报你。
好朋友开了红酒行,常常一本正经地被邀请去品酒,为的是让给酒写写评。时间长了,倒也练出些功夫,尝一口,就能知道酒的品格好坏。后来,喝得多了,写得多了,周围的朋友有好酒,总是要拉上我凑热闹,俨然成了一个品酒师。那时拉菲刚成规模进入中国市场,口碑是不错的,也的确好喝。关键是当时生存状态好,诸事顺遂,酒也显得格外好。
渐渐地,我的书架被各式的酒瓶填充,喜欢的,有故事的,就留一瓶收着,仍然不为收藏。哪一天高兴,或者有不期而至的朋友,就开一瓶。酒不曾入口,已经被情绪渲染得晕乎乎的。因为是一瓶一瓶攒起的,非寻常,自然是看得金贵。有一瓶置放了十多年的50年老装茅台,前些日子我外出,被先生拿给不知道什么劳什子人喝去了,气得杀人的心都有了,几乎要拿离婚说事。
好品质的红酒未必是价格贵的,那年去杭州参加笔会,宴请者用的是一款智利干红,不同寻常地好喝。留意拍了图片收藏。过了一段时间,在北京机场候机,机场的洋酒专卖店里看见这种酒,标价420元人民币,遂买了两瓶。年轻的售货员小姑娘告诉我,可以邮购,并给了名片。赶了一个梨花开的日子,邀朋友们尝了,评价甚是好。于是给那女孩打电话,未接;再看那名片下面有总店的电话,于是直接打过去,接电话的仍是一女子,似是更高一级的经理。说明意图,只是随口问可能优惠。实在未料想,女经理*快地说,你们整箱邮购,就按批发价发货,260元一瓶。这差价?惊得眼珠子险些掉下来。遂把这事情当故事讲,一做西餐的朋友便要了名片去。过了几日,朋友打电话来,说他买了几箱,价钱已讲成160元。接下来口口相传,朋友的朋友再要了名片去,后来购了十箱,每瓶120元。
一直比较喜欢智利酒,总之是与这次酒事有关。
其实是我们自己宠坏了法国、意大利的酒,无非取其贵。在澳洲,新世界的酒,品质很不错,价格也就大约100元人民币左右。据说澳洲酒口感新鲜,但不适宜长时间存放,也没考究真假。倒是我有一大学同学,移民去了澳大利亚,因为喜欢红酒,因为常常帮朋友带酒,索性就做了代理。据说仅卖酒一项,便成了千万富翁。因缘巧合,难有定数。虽然懂得正经场合别拿酒说事儿,但也别不把酒当事儿。
年纪渐长,对食物的要求愈加精细,在外吃饭,总是怕食材不好,怕蔬菜清洗不干净,更怕地沟油损害了身体。说到底,是性格孤独了,煎熬不住热闹的场面,宁可自己在家中随心所欲。时间总是不够用,大部分又总是被吃喝占去了,常常为一锅土豆烧牛肉,一顿老鸭汤烩面,把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搭进去了。这倒也没多大错,食色,人之大欲存,早就有圣人背书。
有一回,开车去北京。司机是个对烹饪感兴趣的,聊起菜,从郑州一直说到京城。下车时小伙子打趣说,不开车了,回去开饭店,光我一路上传授给他的几十道菜就能独撑门面。
我颇自负,天生是个做厨子的料,有的菜式是我日常做熟了的,有的却是被人家拎出的食材所迫,临时在脑子里虚构,但做出的东西大致是不会太离谱的,间或还有小创新。
还有一回在北京,女儿一定要去某办事处吃麻辣小鲍鱼。偌大的一盘子辣椒碎,埋了几只可怜的鲍鱼仔,几百元一份,因可惜路途遥远之盘费,常常要吃双份。我划拉一下佐料,不外乎是那几样。回到家便要家里的小姑娘去海鲜市场买来活鲜鲍,以清水养上一日,滚水活烫,收拾干净后切片,姜葱加新鲜的青花椒,辣椒一定要选鲜红的。准备完备,下锅翻炒,五分钟后即可出菜,色香味俱佳。厨师的关键当然是火候把握得当,吃过我这道菜的人,神情一定是偷吃了国宴那样子的。
北方人喜面食。包子饺子,但凡带馅的食物,我一定要自己亲手调配,食材一点不肯马虎。有天一位朋友打电话,说想吃饺子,又怕麻烦,准备去饺子馆买一份。我告诉他,去楼下菜铺子里买一撮细韭菜,越细小越出味道。韭菜洗净切碎备用,在煎锅里用橄榄油旋两张鸡蛋皮,一把泡发的干虾仁,几颗香菇,切碎混合。其他调料都不用放,只要一点麻油和细盐。朋友在我的指导下操作,大赞此物非人间寻常。其实,此物寻常到家,他也只是尝试了一种,新鲜的荠菜、笋瓜、荆芥,皆可用来做馅。不消一个小时的功夫既得美味,尤其是做的过程,依然是一种享受。
我非常享受制作食物的过程,对于一个写作者,未必不是一种生活体验。著名作家龙一曾经与我交流过这方面的心得,他更甚,为了写饥饿状态下吃皮带的感受,自己在家中做实验,试了N种工序,最终证明了皮带确实是可以吃的。这个妇男,家里吃什么盐他都要经管,常常给我发微信,介绍淘宝上某种不含碘的盐,对身体有诸般好处,或者一种小牛肉的制作工序,鸡丁的另外一种做法,云云。
为熬煮一个汤,要用几个小时的功夫,可那几个小时享受到的幸福可真是无与伦比。炉火上,砂锅慢炖,香气四溢,主人候在餐桌边读一本书,那一刻,对生命充满着感激。由此再读孔圣人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噎而啈,鱼馁而内败,不食。色恶,不食。息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更是“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
我是个晚上习惯熬夜的人,而且大多也是为着那一餐美味的宵夜。先将中午的剩饭裹一个鸡蛋炒出半碗,就着炒锅,丢几颗扇贝放一碗清水煮上片刻,切进半个西红柿,一朵香菇,出锅时加几片黄瓜或者几片鲜菜叶,一碗鲜汤就成了。我教导女儿的原则是,饭可以不做,但不可以不会做,懂得做才能真正懂得吃。这样的女人,任何状态下,都不会委屈自己。
朋友的女儿从澳大利亚归国,在我家小住两天,我便变了花样做给她。几天饕餮的日子过下来,走时真是恨不能借了我的手去。临出发,非要再喝一碗我熬的土鸡汤,险些误了飞机。回去不无调侃地发来微信:阿姨,你每天吃的饭,比月子餐都精致。
最能安慰自己的,当属吃货,当然也常常为好吃者辩护。常常有人称赞谁谁身材好,皮肤细腻。我思忖,如果没有好吃与吃好这档子事,哪来的好身材和细腻的皮肤?
我婆婆是个乡村妇女,她一生靠自己的双手把五个孩子送进了大学。她不识字,对生活的最高要求就是吃好穿好。在最饥馑的年代,她依仗自己的裁缝手艺,硬是土里刨食,撑过了灾年。手中但凡有一点余钱,便买些鸡鸭鱼肉补贴伙食。四邻八坊的都瞧不上她,说,这样的女人不是过日子的,早晚得吃穷!好吃的婆婆,从不喜欢节俭的孩子,说,这样的人一辈子没出息!她也是这样实践的,一路吃过来,日子倒是越过越红火。如今,婆婆儿孙绕膝,儿女们生活在天南地北好几个城市里,都是小有成就的人物;孙辈里还有几个在西方国家生活和发展。当年笑话她的那些邻居,大多依然生活在乡下,依然节俭度日,依然寒瑟。婆婆每次回去,还都要去看他们,回来又跟我们絮叨,嘴里抠食,靠筷子头儿是省不成富人的。算起来她今年已经88岁了,跟着做律师的小儿子在海口生活。如今她只关心吃饭这一档子事儿了,一天几只鸡蛋,吃鱼还是吃鸡,她得说了算。坚持每天散步,锻炼身体,然后就去逛超市,推着一车子食材招摇过市。每天晚上睡觉前,要把次日的生活仔细谋划好,所需的材料必须亲自置办。我想,她快九十的人了,耳聪目明,寝食皆安,估计跟梦里梦外的那么多食物有关。记得她常常教育我们说,人像一盘磨,睡着不渴也不饿。那不渴不饿,肯定还是吃出来的。
仔细想来,有必要把我婆婆养生的秘密武器公开一下,每天早晚两顿饭,必得有粥,河南人叫喝稀饭。稀饭可以是米糊糊,也可以是面汤。无论春夏秋冬,无论主菜多么稀奇金贵,哪怕刚在外面吃了大餐回来,若是没有喝口稀饭,对她来说就不能算是吃饭。就连做月子期间,她也要强迫儿媳妇喝这种面糊。不过,一碗面糊里差不多要卧上十来只荷包蛋。据说大婆姐生孩子的时候,每天三顿饭均是稀饭卧荷包蛋,每顿二十几个蛋,一口气儿吃了四十多天,想想都瘆人。对这种方式,婆婆的儿女们早已习惯并欣然接受,我与后来加入的弟媳颇不以为然。然而,几十年过去了,我发现自己也染上了这个习惯,偶有不适,也会做这种鸡蛋穗面汤,早晚喝上一碗,肠胃的确舒服了许多。
婆婆做鸡,不红烧,也不白灼。自己去市场上挑一只当年的嫩鸡,收拾好拿回来切成鸡块,拿盐和作料腌一会,用面粉裹了,先在锅里煎至两面焦黄,加汤炖煮,炖时稍微放一点醋,半个小时可食。她的理论是,醋嫩肉,肉离骨则骨头好啃。我一直拿这种做鸡的方法当笑料,看着黏糊糊的汤汁就倒胃口。跟她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却也慢慢喜欢上那种味道,许久不吃甚是想念。可见,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绝非妄言。实在忍无可忍,就去买来嫩鸡,依法炮制,效果难以想象的好。只是,我把醋换成黄酒,加入更多的调料,是为改良菜系,取名“婆媳面鸡”。前年偶尔翻看开封民间食物谱,发现自宋代起就有这种做鸡的方法,谓之“面炕鸡”,自是中国文化之一种,不禁哑然失笑。
八十年代初期,不记得在什么书上看到过这样的文字:负责任的家长,每周要带孩子到品质好的饭店吃一餐饭,培养孩子的社交礼仪和生活品味。我大为惊讶,那个时期,中国人还没有去餐馆吃饭的能力,每周到铺有桌布,配有餐巾的餐馆去吃一餐饭,简直就是梦。也就十年八年的功夫,普罗大众就进入了梦境。好的饭店,特别是一些品牌餐馆,常常人满为患,带孩子去的父母也不在少数。感受的过程亦是学习的过程,我就认为味觉是身体的靠前感受。全世界的美食,各个省份各个民族的特色,多大的学问啊!古人行万里路,无非也就饱眼福口福而已吧?
当下,是一个以瘦为美的时代,大部分人减肥。俊男美女们说到吃,都退避三舍,明星们更恨不能把自己饿成木乃伊,主食不能吃,肉食不能吃,水果蔬菜都不能放开了吃。有一个新说法:想要美丽,什么难吃吃什么。这些高大上族群,在味蕾较好的青壮年时期,味觉尽失。关于美食,有一天会不会变成一种传说呢?
食色,人之大欲存焉,而且民以食为天,食更在色之上。想吃的时候就放开了吃,别到哪天吃不动了,想吃也成为一种奢望。凡是上帝给予的,一定有它的道理,别用一己之私,去拂逆神的一番好意。所以我说,只有吃货靠神衹最近。
又到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季节,若是不担心荷包,索性就咬咬牙,买件看得入眼的品牌衣裙。我觉得,衣食二字与女人的生命等长,舍此还有欲望,似乎就过了界。一件有品质的大衣,可以穿二十年,仍旧不会落伍。倒是那种经年的旧意,折叠着风云故事,更让人觉得有一种沉淀很久的尊贵。记不得唐人是谁的诗了,其中一句倒是让人念着旧衣的好,“衣上泪痕和酒痕”,有点伤感,有点浪漫,还有点小颓废。而且,这些都是我喜欢的。
一次和朋友一起出差,路途上她突然说一句,这次出来感觉特别舒服,就因为脖子里围了一条羊绒围巾。一条围巾能给旅途带来如此大的愉悦?我尝试她那种感觉,真的是柔软了许多,无时不刻被暖融融地包围着,如婴儿般放松。女人需要被温暖和呵护,是精神的,也是物质的。
多年以来,我一直保留一个很好的习惯,买衣服一定要三思而行,不能让衣柜一下子满起来,一年一年地攒。冬天的大衣,夏天的连衣裙,十年前的我仍然在穿。每年买一两件,十几年下来,挂起来甚是可观。而那些品质精良的衣服的款式和色彩,似乎比我们更自信更持久,始终不会让人心生厌倦。
当然,好东西也未必全是价格昂贵的,有时候碰巧遇见一块质地好的棉布,花色也漂亮,自己也会动手做一条休闲的裙子。偶尔在某一个城市某一个小店买的一件格子衬衣,朋友送的一套喜欢的睡衣裤,这些被自己洗濯得柔软的贴心之物,搬几次家,清理多少次衣柜,仍然是保留着。衣服浸染了身体的味道,就变成了另一张皮肤,贴身也贴心。
我在文章里多次写到我的母亲,她一辈子都习惯穿自己缝制的衣物。母亲八十多岁了,她年轻的时候正赶上穿衣纯粹靠手工的时代。她养育了四个儿女,都是靠自己的一针一线把他们包裹起来。仔细想想,那个时代的女人有多辛苦,白天满怀激情地干革*,晚上还要不辞劳苦地为一大家子人做衣衫鞋袜。回忆起往事,偶尔她会说,睡到半夜听见起风了,看看外面,树叶子扑簌扑簌落在地上,就赶紧爬起来,把大人孩子的棉衣都找出来,一件一件絮好,不然穿出去会让人笑话了。她的话点落在怕人笑话上,虽轻描淡写,然想来却十分心酸。即使在那样瓜菜代的年代,不管多清贫,人们希望的也还是生活得体面些。童年的记忆中,女人的持家本领,是可以从一家人衣饰上打量出来的。遇到人家的孩子,总是要看看鞋子,胸口盘的纽扣什么的。看到做得周正的鞋子,还会追到人家去讨鞋样子。
母亲退休后,经济条件自然是很好了,可她仍然坚持穿自己缝制的衣衫。我每年帮她买几件好衣服,她要么关在柜子里,要么拿出来送亲戚。她晚年跟妹妹一家在深圳生活,我抱怨她,住在高端社区,穿得太不像样,会让人觉得儿女不孝敬——这岂不是跟母亲年轻时的想法一样,不过是怕被人笑话。可是母亲却说,管人家干嘛啊,自己穿着舒服就行,况且二十年不买衣服都有得穿,人要懂得惜福。母亲至今都是亲力亲为,总是把自己简单的棉布衣饰洗得干干净净,头发剪得短短的,指甲修得干净整齐。她性格好,对任何人都和颜悦色,所以小区里的人都喜欢她,也尊重。这样的母亲,她的体面,都是在骨子里。
小时候,母亲做一双鞋子要花好几天的功夫,所以每穿一双新鞋子,她总要告诫我们,走路的姿势一定要周正,要会看道儿,女孩子更不能踢踢打打的。这种教导,其实是让我们有了一种自然的教养。我从小就爱惜东西,鞋子只有穿小了、穿旧了,很少有穿坏的。一直到今天,我仍然是爱惜每一双鞋子,悉心地打理呵护,总要穿上十年八年的。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喜欢听侯德健和程琳唱《新鞋子旧鞋子》,歌里大致说的是老人和孩子对鞋子的态度,蛮喜兴,也蛮斗争的。从这首歌里,可以看出鞋子也是历史的见证,而且,历史上好像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像现在这么在乎鞋子的,五花八门,光怪陆离,目不暇接。所以,选鞋子的时候,我尽力选择品质好的。好品质的鞋子是有生命的,你费心爱惜它,它都懂得,也会还报你。这样的鞋子能穿很多年,搭配不同的衣服,总有不同的韵味儿,耐看。走路的时候,选择一双旧鞋子,那种舒适,脚会告诉你。
这几年,除了自己动手做几件休闲的服饰,我还常常逛一些布衣店。那些简单的棉质布料,做工精良让人感叹,选好了,能穿出非同寻常的效果。
说是人帮衣,衣也帮人,其实衣服有时候也罪人,记得林彪出事的时候,他老婆叶群的罪状之一就是衣服鞋子多;还有菲律宾那个叫马科斯的总统的老婆,也是这个罪,衣服鞋子多,但是细节都记不得了。宫廷这些事,不是我们寻常百姓所能理解得了的。只是把这些鸡毛蒜皮的事都抖露出来,对双方都未必体面。
我还差不多是个围巾控,收藏的围巾有一百多条,各种价位、各种款式、各种面料,卷在一个透明的整理箱中,换季的时候,挑拣出一些摆在床边箱柜上,是为赏心悦目。更欢喜着这每一个换季的时节,一件一件整理服饰时的熨帖,心都跟着香艳。
我以为,穿得体面,是对身边人的一种尊重,也会换回别人对自己的敬意。有时候,穿着丝绸长裙,踩着高跟鞋去小店打包一份热干面。店里吃饭的客人会顷刻之间安静了许多。厨子会停下来,耐心地询问你的需求。老板娘说话的声音也低了下来。这是我的亲历,若是不信,你不妨可以试一试。时常觉得,换洗衣服、保养皮肤、护理头发,是自己一个人的需要,其实和悦的是周围的世界,别人会因为你的出现而感受美好。穿衣的进步,应是人类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
女儿小时候,我对她的穿着从来不肯马虎,哭闹也不妥协,不肯任她随意。还没几年的功夫,女儿开始和我调了个儿,教导我如何穿着打扮,什么合适什么不合适。女儿成人了,母亲可不就变成了老人?女儿说,你自己不把自己当老人,你就永远不会是老人。她让我看她的钢琴老师,七十多岁的中央音乐学院的教授。发如银丝,皮肤纵然有了小皱纹,却也细腻光亮。当她穿着碎花连衣裙,声音甜美,快乐地指导学生上课的时候,你觉得她就是一个少女。老师说,她每天晚上坚持给脸部敷面膜,早晨起床靠前件事就是梳洗化妆,几十年她都坚持穿连衣裙、长筒丝袜和高跟鞋。在家里给学生上课,从来不懈怠对自己的修饰。我觉得她教会孩子的不仅仅是钢琴的技能,更是教会了她们做女人的气质。
女人的精细和奢华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有时候,偶尔窥视到一个外表朴素的女子,内衣却极为整洁严肃,让人忍不住心存敬意。反而是对外表奢华,肯几百几千地为自己添置外套,内里却粗俗不堪的女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嫌恶。这种人,进入私人空间就蓬头垢面,没有不带洞的袜子,褪色的内衣裤胡乱地堆放。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舍得买价格昂贵的羊毛外套,却不肯换一件贴身的背心。这说明,她们只会取悦别人,而从不取悦自己,这样的女人虽然有钱,却没有尊贵。在西方电影里,常常看到落难的贵族女子,简单的衣饰,一定是整洁干净的,即使生存在破旧的房子里,每天都要清洗头发和身体,睡觉前把衣服整齐地叠放在枕畔。这样的女子,身处什么样的恶劣环境,她们的心灵都足够尊贵优雅。甚至可以说,贵族的尊贵,放在优渥的环境里并不觉得有什么,只有在逼仄的环境里,才真正显现出来。尤其是当一个人独处时的优雅,才是真正的优雅,尽管可能是用孤独打的底子。
前年随团去墨西哥访问,在印第安人的手工作坊,我发现了一直心心念念想要的桌布。黑黄交织,虽醒目也不显张扬。黑是纯粹的黑,黄是明黄,大胆的图案设计,华美的配色、朴拙而又尊贵的质地,样样都让人爱不释手。二十美元,我毫不犹豫地买了两块。因为过于厚重,行李箱塞不下,手提一个大购物袋在国外长途奔波,狼狈之象可以想见,至今想起来还忍俊不禁。幸而同团的两位男士体恤,一路不辞辛苦出手相助,终于遂了心愿。
地毯、桌布、床单、披巾,这些好像无关紧要的物品,对我却一直有着无法遏制的魅惑。
对于家居摆设,我喜欢简洁明快的风格,所有的物什都强调简单,但客厅地板上若置放一块羊毛地毯,感觉一下子就起来了。若要用一个词儿形容这感觉,却又说不得,很难表达到位,就是既很洋气,又很浪漫那种,很像过年穿新衣新鞋那样的感觉。平面直角的餐桌,木制的,笨重的,看上去很闷,若是铺一块雅致的餐桌布,效果立刻就不同寻常了。坐在餐桌前的人,亦会不自觉地端庄了许多。一碗面,或者素白的米饭,在铺开的桌布上享用,能感觉到别样的滋味。更甚之,泡一杯茶,坐在临大窗的餐桌前看一本书,时间过得从容而优裕。
对房子的装修,我似乎没有更多的要求,用环保的涂料粉刷墙壁,柜子直接拼接在墙上,寥寥几幅朋友的字画。窗帘是纱质的,既便是合上也能有微光透入。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夜间关上灯,仍能感受到城市之光和她的温度。我唯一固执的,就是对地板的苛刻。木地板给我一种安全感,阻隔了与钢筋水泥的直接面对,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情绪的焦虑。我也喜欢养狗,狗肆意地卧仰,总觉得活动在木地板上的狗是舒适的,身体更健康。有时候,我也会坐在地板上看书,当然,也是在大窗下,一本一本地摊开,四周全是书,想起谁写的“我坐在一大堆阳光和书中间”,那种满足感瞬间爆棚。
我始终拒绝在卫生间阅读,所有的书都不允许家庭成员携带入厕。纸质书是吸味的,沾了杂味的书藉如何能再安然阅之?
我喜茶,其实泡茶无需繁复,只需一套简单的杯具。不过,说来简单,喜茶的人,总是会喜欢茶具,尽管每次都抑制住自己的冲动,但总还是忍不住添置一些茶碗和玻璃茶器,只是觉得赏心悦目。天长日久,茶碗倒是成了一道景观。
不管什么样的居住状况,清洁一定是必须的。经常会有朋友倾诉,两夫妻为做家事而怨愤。我十分诧异,做家事对女人不是一种享受吗?你想啊,偌大的一个世界,仅有这一片是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悉心地打理,一桌一椅慢慢拂拭,如对话般体贴,不是像赏宝一样心怡吗?
少年时,常和院子里一个叫小咏的女孩儿玩。他们一家子过去在长沙,父亲从部队转业回到北方家乡,全家人都带了回来。母亲是一个丰腴漂亮的少妇。外婆气质也不凡,一眼就能看得出是在城市生活惯了的人。靠前次吃到盐渍的话梅就是外婆给的,只一颗,放在小手心里,轻声叮嘱:握住,不要掉落了。想想我姥姥给孩子们发糖果,从来不这样,她总是抓上一把,胡乱地塞进人家的口袋。因此心中格外诧异,觉得那外婆不凡,既小气又洋气,而这洋气因此而霸气,怪不得我们在她跟前绝对不敢造次。
有时我去找小咏玩,她会突然嘟着嘴说:我妈妈说了,想出去玩可以,必须先抹了房才能去!好奇心一下子被吊得高高的。抹房?房子如何抹得?立在人家的门口看,见那孩子拿了沾水毛巾,在屋子里认真擦拭。小小的个子,纵不过十来岁的年纪。我一个人甚是无趣,便学了她的样子,自回家去,打一盆清水,找来一条旧毛巾,上蹿下跳地折*,且越干越来劲,直到一个陈旧的家,被我弄得亮堂堂的。母亲下班回来,自然猛烈地赞扬。自此,像一个辛勤的童工,打扫卫生的活计就归了我。若是小咏唤我玩耍,我也极为郑重地告之,我得抹了房,才可以去玩。
好习惯和坏习惯,但凡养成,都能跟人一辈子。每次出差住宾馆,也会不自觉地整理房间,退房时,一定会飞快地把卫生间清洁干净。几乎变成一种强迫症,总担心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纵使是不相干的人。去年冬天,在北京鲁迅文学院待了三个半月,我想我会是做保洁的大姐最喜欢的学员。晨起的靠前件事,就是把小屋子整理干净,连地板和卫生间都仔细地擦出来。每天看见大姐,她总会一脸灿容,笑得花开一样,说,若是都像你,我们可就轻省了。
我从不要求我家的先生给我送花,这样也让粗枝大叶的他省心。送花只是一种仪式,未必所赠之花又有多大的用途。我隔三差五会到花市上逛一逛,有时单买几株喜欢的闲花野草,有时看到刚从南方空运过来的玫瑰,极为新鲜,如同买菜一样,一整捆掂回家去,再细细地择了,弄大大的一束,插在阔口的瓶中,不用任何缀饰,美得怡然大方。待花瓣掉落,收进玻璃碗中,下面添了水,飘在水面上的花瓣,比起一枝枝的玫瑰,更加炫丽。净色的床罩上,放一朵玫瑰,一间卧室都喜气洋洋的。干玫瑰花瓣,用布袋子装起来,置放在床头,无论多久都会散发出异香——呵呵,原本不值得一说的故事,不知不觉竟说得如此香艳!
其实,把花事摆弄好,也是生活。尤其是在北方的冬天,万木凋零,满眼都是破败的气象。这时买两盆半开的蝴蝶兰,就等于换了季,又换了心情。我喜爱深紫色的,或者红粉相间的蝴蝶兰,悉心照护,能开四五个月。再配几盆绿色的植物,忽然间就对人生没有了苛责。这周遭有很多葱葱郁郁的生命,在我们的忽视里无怨无悔地生长和凋零。
作家简介:
邵丽,汉族,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现任河南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河南省作家协会主席。作品发表于《人民文学》《当代》《十月》《作家》等全国大型刊物,作品多次被《小说月报》《小说选刊》《新华文摘》等选载,部分作品被译介到国外。曾获《人民文学》年度中篇小说奖,《小说选刊》双年奖,第十五、十六届百花奖中篇小说奖,第十届十月文学奖中篇小说奖等多项国家大型刊物奖。中篇小说《明惠的圣诞》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长篇小说《我的生活质量》入围第七届茅盾文学奖。
监审:赵慎珠
责编:岳林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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