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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好的商业机会,共享单车不得不回到最开始租赁经营的本质上来,貌似只剩下提高租金这一条路可选,于是共享单车们纷纷开始了涨价的潮流,日常骑行的费用普遍提升到了每15分钟1元的新价格,30分钟骑行的费用实际提升了足足50%。
不过提升租金所带来的好处也很明显,变相的提高了单个车辆的周转率和使用频次,因为车辆单位时间内被人们占用的少了,也可以一定程度的缓解车辆总体投放减少所带来的影响
ofo单车可以退,但是会非常的缓慢,因为他们不是直接退到用户的账号里面,而是推出了一款叫返钱的app,就是和一些商机如唯品会等合作,只要你买这些商品,每单就会返还几毛钱和几块的钱,但是这种退款方式是不合理的,如果想退出自己的押金,可能要买几千块钱才完全能够退出来,所以是非常不合理的
ofo单车押金还能退的,因为单车公司虽然破产了,但是欠的钱还是要还的,只是老板现在没钱了,一时半会还不了,单车押金的人数太多了,很难才能还完,需要时间等待就可以退的,但是单车的押金不是很多,很多人都放弃了,因此,ofo单车押金能退的
Ofo没有被美团收购,是摩拜共享单车被美团收购了,现在摩拜单车变成了美团单车,Ofo由于经营不善,其押金到现在还没有退到客户的手中,而摩拜共享单车经成功转型后,已经重组到美团。
现在ofo仍然正在艰难经营当中,只是没有被美团收购
首先启动小黄车的APP,进入主界面,在“钱包”选项的押金权益中,选择退押金。
也可以打开支付宝,点击更多里的共享单车,找到ofo小黄车,进入后点击右下角的钱包 ,就可以查看余额和押金的消息了。
除了以上正规程序之外,小黄车总部还发出声明,提交上线申请退押金的用户,后台系统会根据申请提交的顺序,进行相关信息审核与收集,核实完毕后用户将进入退押序列,ofo将按顺序退款;
如有用户到公司现场进行登记,会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并入线上退押金序列中;
如有线下登记的用户此前已经发起退款申请,则按此前的队列时间信息为准,依序处理退押金事宜。
首先你要进入小黄车app,然后你要点击退款,系统会显示在排队中,但是由于ofo经营不善,导致欠了很多的债务,所以一时半会也是拍不到我们,可能想退出来押金都需要好几年,所以它们和商家合作推出了返钱的app ,我们可以通过购物的方式减轻自己的损失
小黄车ofo的创业史,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非常值得草根创业者学习!他们是几个北大90后在校学生,以区区一两百万元天使投资起步,就走上了共享单车的爆发道路,但却是典型的“歪打正着”。
过程的制胜法宝不是技术、人才、资源,而是创造性的商业体验模式。
而且,从校园起步,非常符合精益创业的MVP与单点突破的基本法则。
ofo共享单车最先是2014年出现在北大校园,一群北大青年成立了一家OFO的公司,当时在北大校园取得了不错的响应。
2016年4月摩拜单车正式宣布登陆,同年紧接着有小鸣,小蓝等共享单车陆续出现,安静的街头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共享单车,让原本死去的行业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当中。
现在我天天都骑共享单车上下班,既经济又环保!
有人管,但要是ofo公司遭遇到危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出现无法正常支付押金的情况下,谁管也没用,除非管的人替他支付押金,否则,只能等待!可以退的,多退几次,多卖惨,理由就是很需要这笔钱之类的,有人就是这样退成功的。
目前,ofo押金事件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事件,无论中消协还是其他相关的部门,都应该及时出手,依法帮助广大用户维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呼吁监管部门监管,并非唱衰共享经济,更不是一棍子打死共享经济。
其实,针对新产业新业态,如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等,国务院早就提出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
包容审慎,不是放任不管。
在监管中稳步行进,在行进中遵纪守法,当共享经济发展壮大了,受益的是用户,也是企业。
ofo单车失败有以下几个原因1,ofo作为一个刚创立不久的公司,首先要定位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而不是被订单数冲昏了头脑,如果一个企业只顾及利润,而不是从企业内部去落实管理制度,发扬企业文化,一个企业是走不长远的。
2,ofo的内部管理比较混乱,从基层员工到管理层,为了薪水虚报数量,业绩,比如维修方面钻各种空子,多赚各种各样的钱,大量的内部员工爆料说小黄车的钱,太好赚了。
基层员工,一个月贪污几万是很平常的事情,区域经理,能贪污几十万一个月,可想而知。
3,ofo未能真正的了解社会现状,ofo的投放不仅没有减轻交通便利,反到是过量的投放,人们违规乱放,修理车找不到ofo的位置等问题,根本没有落实到位。
4,ofo没有及时的创新,在摩拜共享单车创新的时候ofo却墨守成规,第一代摩拜人力发电,二代太阳能发电,三代调节座椅高度创新,其他共享单车都在不断的创新,寻找市场机会,夸大竞争优势。
ofo虽然欠用户押金钱,但是公司没有涉及犯罪。
比如说很多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集资诈骗罪以及挪用资金罪,ofo都不符合。
其实按现行法律,ofo 跟这里面绝大部分罪名都无关:
1、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 2010 年颁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最高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定制定了 4 个标准,分别是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
在小黄车案例中,由于 ofo 向用户收取押金并未承诺利息与回报,因此不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不符合「违法运用资金罪」这一条比较简单。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规定运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行为。
ofo 小黄车显然不属于这一罪名的行为主体范围。
3、不符合「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的核心在于 ofo 是否有「诈骗」行为,而中国法律对「诈骗」的定义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
ofo 没虚构什么事实、或隐瞒什么真相,也承认用户退还押金的合理性,并且起码在失踪之前还在提供服务和退款,只是速度慢了点。
目前虽然公司经营异常导致各类裁决无法执行,但和「诈骗」罪名无关。
4、不符合「侵占罪」「诈骗罪」侵占罪和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而与用户签订协议的是 ofo 公司,并不是戴威这个自然人。
因此,ofo 不涉及此二罪。
5、不符合「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在客观行为上是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其他相关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把用户押金用于企业的生产、购买共享单车等等用途,体现的是单位的意志,受益人是单位,那么,这种行为没有侵犯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因此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6、不符合「挪用公款罪」构成该罪的主体必须是工作人员。
?0f0拖欠押金为什么不犯罪?因为ofo是经过合法的一个公司,当初缴纳押金的时候也是经过一些单位一些部门批准的。
再加上ofo没有把这笔资金用于不正当的行业当中,所以不构成犯罪,只能是拖欠。
ofo也是正在积极想各种办法退还押金。
ofo拖欠押金为什么不犯罪,是因为人家是一家合法性的公司,最后走到了破产,那么破产了就会走清算就是公司资产的清算,清算了不够还这些钱,那就可以慢慢还,因为是正常的法律途径,也就是顺公司是允许破产的,如果是正规公司破产了会走正常程序。
ofo共享单车公司依据法律做了破产清算,走正常途径,所以不是犯罪。
ofo共享单车这个事因为走了正常途径破产清算,那么这就是一个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资金困难的问题,而不是诈骗或者其他犯罪,只要企业按照法律走正规途径。
企业根据实际能力返还押金就是企业经营范围的事情,属于民事方面的问题了。
哈喽单车和ofo是不同两家共享单车公司。
他们俩不是同一家的。
ofo共享单车已经倒闭了。
ofo是最早诞生的共享单车的品牌,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了便利。
共享单车的模式主要是创业者依靠多轮投资开展的。
而投资必然要追求回报。
而共享单车的定位以及价格的低廉,让众多单车品牌无法再维持下去。
ofo在没有了资金的来源后,最终也退出了市场。
你是问单车还是押金。
单车的话基本已经被当地收集回去集中处理。
押金的话比较麻烦,因为企业已经濒临破产,收取押金的人数又超级多,企业方根本无力支付,只能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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