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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极目新闻(记者记者 詹钘)、九派新闻、后浪视频、央视网、潇湘晨报
4月24日晚上
陕西铜川的吕先生和朋友
在一家火锅店用餐
高兴之余发了朋友圈
但没想到的是
结果在群友的“积极点单”下
这顿火锅足足有一万多元
来看看网传的这张结算单的明细:
36份锅盔
价值6438元的111份S级雪花肥牛
价值986元的17份5A毛肚
16份红枣枸杞
13份安井龙虾球……
这份账单立刻在网上传开,就在2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这家火锅店,店主王先生(化姓)称确有其事。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店里服务员从后台看到这一桌下单了很多菜,便去询问,但顾客说没下单,随后服务员就将多点的菜取消了。谁知过了一会又点了好多菜,之后反反复复在点。
王先生说,当时订单总金额已经达到一万八千多元。门店立刻意识到可能有人在恶意点单,之后通过后台调整,把多点的菜都退掉了。
根据火锅店后台的记录,当晚这桌顾客总共消费了239元,他们使用了一张50元的代金券,最后支付189元。
26日,当晚用餐的顾客吕先生告诉记者,确实是自己的问题,给店方带来了困扰。随后,吕先生通过社交平台跟火锅店联系,说明了当晚的情况,并表示歉意。
同样的事情,其实在今年2月
也报道过一例
北京一博主在微博上“晒”出在饭店吃饭的照片,其中晒出的订单明细包括乌克兰红菜汤、奶油蘑菇汤、脆皮肘子、战斧牛排、68瓶伏特加等,而每瓶伏特加的价格是1.8万元,光这些酒就要一百多万元。
律师表示
网友远程下单的行为
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认为,网友远程扫码下单的行为其实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合同成立后,各方都应依约履行合同,如果餐馆提供了餐品,则餐馆有权要求网友支付相应餐费。
即便合同不成立,网友也应该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餐馆因此受到的损失,但如果餐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也有过错,比如没有尽到谨慎义务,没能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并加以核实而导致损失扩大,则餐馆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END
不要什么都往外晒!
来源: FM93交通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