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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又叫起重搬运机械,它是现代世界各工业企业中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劳动强度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设备和工具。在冶金、机械、交通、建筑、港口、仓储、矿业等部门广泛运用。其作业特点与一般机械作业的特点相比有着显著的不同。它一般是多人协同作业,将物品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进行升降、移动,作业中与外界环境接触面较大,危险性高。
一 基本类型
1、轻小型起重设备
2、桥式起重机
3、臂架式起重机
4、塔式起重机
二 塔式起重机基本类型
1、按结构型分类
2、按回转型分类
3、按架设方式分类
4、按变幅方式分类
5、按专业性质分类
固定式小车臂架变幅式塔式起重机
一 起重量
起重量就是吊钩所能吊起的重量,其中包括吊索或容器的重量。不同的幅度有不同的起重量,因此,起重量包括两个参数:一个是最大幅度时的起重量,另一个是最大起重量。
小车变幅起重臂有单、双起重小车之分。单小车时又有2绳和4绳之分,小车变幅起重臂的最大幅度起重量是小车位于臂头以2绳工作时的额定起重量,而最大起重量则是单小车4绳时的额定起重量。
二 幅度
幅度是从塔式起重机回转中心线至吊钩中心线的水平距离,通常称为回转半径或工作半径。当小车行至臂架头部端点位置时,为最大幅度。当小车处于臂架根部端点位置时,为最小幅度。
三 起重力矩
起重量与相应幅度的乘积为起重力矩。起重力矩过去管用的计量单位为t*m,现按规定计量标准应改用KN*m。
表示塔式起重机工作能力的最主要参数为额定起重力矩。对于塔式起重机的额定起重力矩的计算方法目前很不一致,有的以最大工作幅度与相应的最大起重量的乘积值计,也有的以最大起重量与相应的最大幅度的乘积计。
我们统一为最大幅度与相应额定起重量的乘积。
四 起升高度
起升高度又称吊钩高度。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是从混凝土基础表面起到吊钩中心的垂直距离。对于小车变幅式起重机来说,其最大起升高度并不因幅度变化而改变。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起升高度不是实际使用高度。能实际使用的高度,是在起升高度的基础上减去捆绑 的长度及安全跨越距离。在顶升加节及附墙时、计算塔吊的吊运高度时尤为重要(因为在附墙时要考虑砼强度因素)。注意:
最大起升高度继续上升,必然要造成起重臂损坏和重物坠毁甚至整机倾翻的严重事故。因此每台塔式起重机上都装有吊钩高度限制器,当吊钩上升到最大高度时,限制器便自动切断电源,阻止吊钩继续上升。高度限制器一般设置在主卷扬钢丝绳卷筒上,原理是记录钢丝绳的长度。
五 工作速度
主要是吊钩的升降速度、起重臂的旋转速度、小车的变幅速度。此3项,尤其是吊钩升降速度决定塔吊的工作效率。
工作速度也是我们更好、更安全操作的依据:比如危急抢钩,同步到位等。不同型号的塔吊,工作速度也不一样,这就要靠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的经验而定。
一 限位装置
主要包括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
作用:a、高度限位:主要是防止吊钩继续上升撞击起重臂,造成臂架断裂或钢丝绳断裂。b、回转限位:防止连续同方向回转造成塔吊电源线绞断;在回转半径内有障碍物是,可用此限位限制回转面,防止和障碍物碰撞(但必须预留回转惯性距离)。c、变幅限位:包括向内、向外双向限位;向内限位,主要是防止误操作时吊物与塔身相撞。向外限位主要是防止小车从臂端冲出。d、力矩限制:主要是限制各个幅度内的起重量防止超负荷运作。e、起重量限制:主要是限制最大起重量,防止超符合运作而导致断绳及倒塔事故。
▲高度限位器
▲回转限位器
▲变幅限位器
▲力矩限位器
▲起重量限位器
二 吊钩保险
种类:自重式和弹簧式
作用:防止吊绳从吊钩上脱落。
特点:只能向内打开,不能向外打开。
一 卸扣
在使用过程中,卸扣发生以下情况者,一律予以报废:
1、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3、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注: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二 钢丝绳
钢丝绳连接的主要方法有编结法、卡结法:
a、编结法:钢丝绳一头绳端按规定方法编插在绳中,末端用细钢丝扎紧,编插长度l≥20—25d(绳径),同时不应小于300mm。
b、卡结法:要求卡子数不得少于3个,且卡子压板在长头(受力钢丝绳)一边;卡子间距≥6d(绳径),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150mm,且卡子拧紧到把钢丝绳压扁2/3左右。
三 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7%;
b、出现整股断裂;
c、有明显的内部腐蚀;
d、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崎变;
e、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
f、发生扭结、弯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指标;
g、一捻距内断丝数达到钢丝总数的10%。(一捻距,是指n股钢丝绳母线上数n节的间距)。
四 吊斗
使用时检查钢丝绳,吊钩等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且及时整改。
一 对讲机的使用
使用对讲机,讲话距离5-20cm为宜。发指令之前先按住发送键再发指令。口令必须吐字清晰,简洁有力度,必须符合塔机各个档位的操作次序。尽量使用普通话。司机对指令没有听清时必须询问,由信号指挥再发指令,不得好像是而动作。司机在听到任何人发出的“停”的口令时,必须停止动作。问清原因后再动作。指挥在指挥起吊或落放吊物时,必须命令周边施工人员撤离。
二 “十不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吊;
2)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3)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不吊;
4)物件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不吊;
5)斜拉重物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不吊;
7)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场地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棱角处与捆绑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三 群塔作业“五避让”原则
1、低塔让高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低塔应避让高塔。
2、后塔让先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吊应避让已在该区域作业的塔吊。
3、轻塔让重塔:两塔或多塔同时运转时,空载塔机应主动避让负荷塔机。
4、动塔让静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需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5、客塔让主塔:进入相邻的其他工地或本工程其他塔吊的主作业区时应主动避让他方塔机 。
四 材料捆绑
1、两根捆绑钢丝绳的穿向保持一致;
2、卸扣必须旋满丝扣,卸扣的销轴和U型底部为受力点;
3、两绳与吊物重心对称捆绑,保持吊物平衡;
4、模板与木方、钢管、钢筋不可混吊,须分开吊运;
5、箍筋须用钢丝绳穿绕捆绑,不得捆箍筋外边;
6、小件(如扣件、顶托、管卡、拉钩、小箍筋等)必须用吊斗吊运;
7、为方便穿绳须吊起材料一头时,不的借助起吊材料包扎带,起吊高度不得大于20cm.
8、材料需要一个吊点起吊时,须取下另外一根捆绑绳。
9、对没有专用吊点的设备,必须捆绑吊运。
10、起吊重量较大的构件时,必须选用与能承载构件重量的卸扣和钢丝绳。
五 材料的起吊与落放
1、材料起吊、落放、回转、变幅动作前,须鸣笛示警;
2、起吊材料时,吊钩需在捆绑点的中间部位。禁止歪拉斜吊。
3、作业人员没有撤离安全范围不起吊。
4、指挥人员没有发出起钩指令不起吊。
5、材料超过容器边缘不起吊。
6、捆绑不可靠不起吊。
7、配电箱、施工设备(焊机、空压机、圆盘锯)周边2米范围内不的落放材料。
8、屋面架体、平板临边、预留洞2米范围内不得落放材料。
9、外防护架上严禁落放材料。
10、安全防护棚上不得落放材料。
11、吊物下方有人时不得落放材料。
12、不能承受材料重量的承台、架体上不落放材料。
13、眀敷的电缆、电线上不得落放材料。
14、材料下方无便于脱出钢丝绳的垫木时,不的落放材料。
15、重量超过卸料台的承载力时,不得落放在卸料台上。
16、平斗在未确认卸干净时,不的竖吊。
▲捆绑钢丝绳穿向一致
▲吊斗在未确认卸干净时不得起吊
六 班前检查
1、每班前检查项:五限位、两保险,刹车,电压,运转声音有无异响,塔身连接销轴,吊斗、吊具、捆绑绳、卸扣、对讲机调试等。
2、司机检查范围:吊钩以上部分及机构和结构连接销轴。
3、指挥检查范围:吊钩以下及全部辅助吊具。
4、司机、指挥联合检查项:对讲机,变幅限位。
▲吊钩
作者:工程萌主